法拍擔保
fa pai dan bao
法拍訴保
Litigation Guarantee
一、訴訟保全業務介紹:
(1) 訴訟保全擔保標準的定義:
訴訟保全擔保也叫財產保全擔保,是指財產保全的申請人在申請財產保全時向人民法院
提供的擔保,即法院審理案件時,在做出判決前為防止當事人(被告)轉移、隱匿、變賣財產,依職權對財產做出的保護措施,以保證將來判決生效后能得到順利的執行。根據《國家賠償法》的規定,法院應對保全錯誤付賠償責任。所以財產保全申請時,法院一般會要求申請人提供擔保,如果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會豎回其申請。按照當事人的申請時間,訴訟保全可分為訴前財產保全和訴中財產保全。
(2) 訴前財產保全:
是指在緊急情況下,法院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利害關系人的合法權益將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因此法律賦予利害關系人在起訴前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訴前保全。
(3) 訴中財產保全:
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決之前,對當事人的財產或者爭執標的物采取限制當事人處分的強制措施。
(4) 財產保全擔保方式:
財產保全擔保方式一般為:現金、不動產或第三方資信擔保。相比較現金和不動產擔保的高成本,我公司提供的資信擔保具備:成本低、手續簡便、速度快等優點。
(5) 財產保全范圍:
國家的案件糾紛類型主要分為民商事糾紛與刑事糾紛。其中刑事糾紛我們無法涉及,本公司業務主要是針對民商事糾紛(經濟糾紛),隨著國家經濟的高速騰飛,民商事案件越來越多,金額越來越大,民商事糾紛現已占據法院所處理糾紛業務的90%。經濟糾紛也是本公司主要處理的案件類型;(例如:工程款糾紛、貨款糾紛、股權轉讓糾紛、知識產權糾紛、離婚財產分配糾紛,民間借貸、以及因房屋暴漲產生的房屋買賣糾紛等。)以上經濟糾紛案件占據法院所有案件中的絕大多數;然而如此多的經濟糾紛受害者并不一定都能順利通過法院起訴追回經濟損失。因為民商事糾紛不產生刑事責任,所以很多人當事人會想方設法把財產進行轉移。 因此財產保全的作用是,防止當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前處分有爭議標的物或者處分判決生效后用以執行的財產,以防止糾紛擴大,并保障生效判決得到執行。但是財產保全的范圍,不能超過申請人請求的范圍,或者不能超過爭議財產的價額。采取保全措施(只能在當事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的請求范圍內,才能達到財產保全的目的,使申請人的權益得到實現,也避免給被申請人造成不應有的損失。)
(6) 財產保全優勢:
財產保全的益處是顯而易見的,一旦對方的某項財產被采取了保全措施,申請人就可以“高枕無憂”地進行訴訟,如果案子勝訴了,即使對方拒不履行判決確定的義務,也有已被保全的財產可供執行。而且,因為財產保全限制了對方對財產的處分,極大影響著被申請人的生活、生產經營,故在權衡利弊后,很多情況下,為了滿足雙方的利益,大多數會和解,這樣既節省了時間,也順利解決了糾紛。
訴訟保全擔保
Preservation of litigation?
?訴保流程
Step 2
Step 4?